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选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投资客户的资产情况进行评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报名参与。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方名称: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投资客户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介绍: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业务发展需要,需对拟股权投资客户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按照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求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二、项目控制价
本次采购评估机构服务费用总报价不得超过2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
注:成交价包括税费、人工费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三、成果交付及验收
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方提供完整的评估机构所需资料前提下,资产评估机构按业务单位(采购方)要求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预评估报告,预评估报告经业务单位(采购方)采用后,业务单位(采购方)电话告知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带二维码的正式评估报告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预评估报告未经业务单位(采购方)采用的,业务单位(采购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售后服务事宜
采购方自收到评估报告后,若对评估报告所使用的信息及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一次性复评申请,并提供相应补充资料。供应商在受理复评申请后重新评估,并向采购方重新出具复评报告。
五、报名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组织机构。
(二)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产评估资格证复印件(需具有企业股权价值评估资质);
4.2021年以来供应商至少为2家企业提供股权价值评估服务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
5.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6.报价函。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或打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报名提交
供应商将上述证明文件以密封的形式于2023年6月6日下午18:00前送达至广安市广安区建安中路2号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七、中标方式
采购方对合格供应商采取合理低价中标方式,并电话告知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电话:15802853362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中路2号。
广安小平故里金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5月31日